关于开展2022届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年10月11日   编辑:刘俞辰 审核:罗玺   阅读:501

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发挥优秀大学生示范激励引领作用,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,根据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》(川教函(2020) 622号)文件精神、《成都东软学院学生表彰与奖励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我校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(含本科、专科、专升本三个层次)评选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。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。白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理想信念坚定。在政治上。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掉一致。

(二)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。价值观和人生观,志存高远,脚踏实地,不畏艰难险阻,勇担时代便命。

(三)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。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表现优秀,曾获按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。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记录。

(四)学习勤奋。掌业优秀。在校期问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%。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。

(五)积极参加体育歌炼,志愿服筹和社会实践活动,身心健康,积极向上,崇尚美德,乐于奉献。.

(六)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。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、 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,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。可优先抬荐评造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,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,可直接推荐评选。

 信息与商务管理学院即日起启动2022届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有意愿的同学请向素质教师(辅导员)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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